辽宁阜新检察机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发布时间:2023-08-22 16:00:11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近年来,辽宁省阜新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水环境、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0件,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 0.0097万亩,回收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约110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0余万元。

守护地下水 维护国家利益


(资料图片)

地下水资源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生命之源,确保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2022年5月,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市内某游泳馆自备水源地下水井,2015年11月至2021年11期间,该游泳馆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开采地下水用作游泳馆两个泳池用水,5年间共取用地下水7819.13立方米,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随后,检察官就地下水无序开采问题开展专项调查,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全市160余家单位,包括洗浴业、餐饮业、洗车场等行业均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地下水使用的行为。

为此,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向阜新市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责令相关违法单位停止非法取水破坏地下水资源的违法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阜新市水利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联合有关部门对160余家取用地下水单位逐个检查核实进行全面整治,对某游泳馆作出立即拆除取水设施封闭取水井,并作出罚款人民币55000元,补缴水资源费 9382.96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2月,阜新市水利局、阜新市公安局联合印发通告,对全市范围内盗采地下水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形成打击盗采地下水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提升地下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

整治废弃膜 守护粮食安全

2021年8月,阜新市阜新县人民检察院“蒙古贞·公益蓝”团队办理的督促整治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物污染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耕地保护典型案例。这是阜新市检察机关为强化黑土地保护和治理修复、稳定粮食生产提供了法治保障的生动实践。

2021年3月,阜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先后10余次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排查,发现辖区内5个乡镇的700余亩耕地被废弃农用薄膜污染,如不及时处理,将危及粮食安全,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

阜新县人民检察院在春耕前分别向县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清除残留在耕地内的农用薄膜及废弃农药瓶,加强对农用薄膜、废弃农药瓶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废弃农用薄膜治理、农药瓶回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指派农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历时半个月时间,5个乡镇700余亩涉案地块农用薄膜全部得到有效清理,共清理废弃农用薄膜10000余公斤,农药瓶300余瓶。

目前,阜新县全县部分乡镇建立了便民回收暂存场所,实行定点回收、专人分类,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物污染耕地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搬走垃圾山 守护绿水青山

“多亏了检察院,过年的时候这里堆的都是垃圾,一刮风,塑料袋、垃圾到处飞,现在好啦,没有垃圾了,我们路过这里也觉得舒服了许多……”当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再次回到太平区某小区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现象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居民们的回答让检察官感到欣慰。

今年2月,太平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线索,位于太平区某小区东侧空地长期存在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现象,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经现场勘查,在此堆放的生活垃圾有200余立方米,约80吨。

太平区检察院随后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该物业尽快清运垃圾。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约谈某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在相关行政部门的督促下,某小区物业马上展开了垃圾清运工作。

“公益诉讼检察,永远在路上。”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树勋表示。下一步,阜新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努力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中,聚焦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最切身需要,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为阜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标签:

Copyright ©  2015-2022 华东饰品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41   联系邮箱:2 913 236 @qq.com